歡迎對教育有興趣的教育夥伴報名~ 一、依據: (一)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。 (二)本校114年1月10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。 (三)教育部1030818修正發布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辦理。 (四)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29日北市教人字第1123055423號函。 二、報名資格: (一)凡中華民國國民,身心健康,富有教育熱忱,年齡限於65歲以下,且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、33條及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形者,符合下列資格者,准予報名參加本校本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。 (二)甄選名額:如表列說明,凡未達最低錄取標準80分者,不予錄取。 普通班 級任教師 1名 聘期自114年2月1 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、簡章公告時間: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至114年2月10日(星期五) 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