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傑出市長獎評選辦法

有意申請之畢業生或畢業生家長自行填寫申請表(附件1)及自評後,於114年5月16日(星期五)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送交級任教師進行初審。

請參閱評選辦法附件